唐朝的三省六部制有什么作用?
唐朝的三省六部作用:三省六部制进一步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职能:尚书省掌管行政,下设六部。中书省和门下省掌管国家政令的草拟和审批。门下省是中央政权体系中的三省之一,主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除门下省以外,还有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的中书省,以及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的尚书省。其中,中书省和门下省为决策机构,尚书省则为执行机构。
三省六部制中的三省的职能分别是什么?
1、三省六部制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2、三省,分别为:
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
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
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三省六部制的作用
三省六部制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相互牵制,又互为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完整的相权被分割,避免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初创于隋朝,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的调整和补充。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它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对于我国中央官制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
三省六部制的积极作用
三省六部制有以下积极作用:
1、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强了中央的统治力量。
2、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三省长官的品级较低,因此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3、使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发挥了国家机构的效能。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和作用
特点:
1、分工明确、效率高;
2、相互配合、相互牵制;
3、分散相权,集中皇权。
作用:
1、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加强中央的统治力量。
2、使宰相的权力—分为三,削弱相权,加强皇权。三分相权,有利解决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加强皇权;同时扩大议政人员的名额,起到集思广益的效果。
3、各部职责有明确的分工,有利于皇帝的集权与政令的贯彻执行,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国家机构的效能。
4、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标志着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后,历朝基本上沿用这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