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最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

房屋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最快?

发生租房合同纠纷,租赁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解决,投诉未能解决纠纷的,可以租房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协商解决

双方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可就争议内容进行协商,签订和解协议,寻求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在场作为见证人。

2、请求调解

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房屋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房管部门对争议内容进行居中调解。

3、申请仲裁

调解无法解决的,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双方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租房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事先在租房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4、提起诉讼

仲裁无法解决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租房纠纷怎么处理最有效?

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沟通,以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诉讼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

仲裁解决: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由仲裁机构解决。

调解解决:双方在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租期没到,我因为个人原因要提前退租,但是房东不愿意解除合同,也拒绝退还我剩余房租。合同上第四条写着:房屋租赁期间为2014年9月1号到2015年9月1号。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XX元的违约。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我可以在期间退租,但是需要赔偿这个XX元违约金?我该怎么办?去法院起诉我能赢吗
  •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实践中,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余下全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哪个新闻媒体会管

  • 发制栏目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房屋过户时间写错了,但是,我有对方自认的证据证明真实的过户时间,法官会认可吗?

  • 对方在起诉状中表述了房屋过户的真实时间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房屋过户时间写错,但是有对方自认的证据证明真实过户时间,只要完整保留证据,在开庭交换证据环节得到对方认可,法官会采信。若对方否认,可以提供其余过户时间的辅助证据,因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会在各个环节留下真实交易时间的凭证,法官会根据证据情况予以采信。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我都赢了,对方找一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申请生效裁决监督,可以吗?

  • 我该履行的义务都履行了,对方还未履行义务,甚至连我预先垫付的、他承担的诉讼费也还没有支付给我。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我都赢了,对方找一审法院的统计检察院申请生效裁决,监督可以吗?裁决监督是可以的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我是卖方,对方给了五万定金逾期履行合同4个月造成违约,我想解除合同,对方要我给他三万不然不签解除协议,这算勒索吗?能报警吗?
  • 一、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在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时候就将房屋交付给了买受人,而买受人接收了房屋。如果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买受人能否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处理方法】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买受人在接收房屋时应当有权察看房屋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因此,无论是出卖人在交房时没有出示这些证明文件,还是买受人明知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而同意接收房屋,双方当事人都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变更了合同关于房屋交付条件及程序的约定,那么,如果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买受人不能再依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如何确定?【处理方法】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三、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如何处理?【处理方法】按合同约定来处理。如当事人能举出证据说明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则违约金按是否超过损失30%为限来进行适当调整。四、对于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买受人可采取的救济措施有哪些?【处理方法】买受人采取的补救措施有:(1)实际履行。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实际履行是我国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一方违约以后另一方可以采取的一项主要补救措施。但要考虑违约方能否继续履行及其继续履行的合理性,如果违约方确无力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等,均不宜采取此种补救措施。(2)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后,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种较严厉的措施,一般禁止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合同。(3)违约金及损害赔偿。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还是解除合同,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违约侵权责任。五、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买受人采取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的,应注意哪些问题:【处理方法】(1)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的,即使当事人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也应按侵权责任予以处理,因为合同责任不能对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提供补救。(2)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不法行为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则按合同纠纷处理对受害人更为有利些。(3)责任竞合的情况下,若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了双方仅承担合同责任,原则上从其约定。但当事人的约定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侵权责任,在此情况下,受害人享有两种权利。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方违约我该怎么办?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方违约我该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租方违约我是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一年一签合同,半年一结租金。合同到期日为2014年9月。2014年3月3日打电话通知我不租了,也不能付下半年的房租。我该怎么办?(合同违约责任一项只简单说:损失方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 你想让他走吗?

农村房屋改建合同纠纷

  • 两人签订房屋改建合同,把原来的房屋拆除重新间房屋,发包人按照约定给付3万元首付款,施工一星期后承包人雇佣的工人罢工为由暂停工程,之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发生纠纷工程未竣工,合同期过以后发包人把工程承包给另一个人并竣工验收正在使用。现在,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返还3万元预付款承包人说:是发包人的错,合同期未结束前干扰施工并已经施工了一星期所以不予返还预付款。发生地点乡镇。这个问题法院应该怎样解决?有关法律依据希望解答,越细越好!
  • 按法律规定,发包人应支付第一承包人实际工程量价款,如果第一承包人实际工程量不到3万元的,多余部分应返还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在合同期间,房东随意进出我们租住房,且未曾提前告知,因此我们提前终止合同,能否拿回押金?合同里规定是不能干扰对方生活的。
  • 肯定可以啊!合同里如果写得很清楚的话,那就能要回来!如果房东不给的话,可以寻找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望采纳!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房东要求提前搬离,无书面合同

  • 今年五月份我们租了房东的房子,双方口头约定(当时我提出定力租赁合同,房东说没必要,她出租的房屋都不订合同的,所以没有订立书面合同)租期至少一年半,在缴纳了房租和押金后我即行入住。今天,房东以儿子结婚需要用房为由,通知我让我在元旦前搬出,我提出由房东承担我搬出去的搬家费和另外找房子的中介费,房东均给予拒绝。请问我能要求得到搬家费和另找住处的中介费不?问题补充: 房租目前只交到11月份
  • 在11月前,你可拒绝房东的一切要求,否则全部同意你的要求。在己交房产租的前提下,房东的任何要求都是违的。要想起按照房东的意愿意办,他必须赔偿你的一切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律师咨询

  • 本人大学学生9月中旬在学校内租了教师房屋一学期一次性付款2800未签任何房屋租赁合同因为住房条件恶劣 确实无法适应我只住了半个月不住了要求退余款但房东坚持不退 说开学一个月了没有学生要租房子了 我退房导致了他的金钱上的损失所以坚持不退我余款但我与房东未签任何租赁合同只有房东给的钥匙一把还未退还给房东请问房东有权利不退我余款吗?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的钱还拿得回来吗?谢谢专业人士帮帮忙!感激不尽!!
  • 如果你所说的住房条件恶劣,导致不能正常的作息生活,可以要求退房并拿回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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